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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医科大学 临床医药学院撤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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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2020-08-07 18:36:29

  教育部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批复

  教发函〔2020〕45号

  辽宁省教育厅:

  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的请示》(辽教〔2019〕15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一、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6号)等有关规定,同意撤销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建制。

  二、 请你厅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相关规定,做好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剩余资产处置工作,收回印章。

  教育部

  2020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