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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义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第三、四批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通知(持续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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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2020-06-23 18:12:14

各位考生:

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已接近完成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19〕6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〔2020〕14号)、《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》(遵医院办发〔2020〕7号)文件要求,各单位已陆续开展公示工作,请考生自行查看或进入各单位网站查看。

一、各二级招生单位公示结果。

1.基础医学院:(第三批次)

https://sbms.zmu.edu.cn/info/1041/4110.htm

2.临床医学院:

(1)第三批次:

https://1stci.zmu.edu.cn/info/1570/6429.htm

(2)第四批次补录:

https://1stci.zmu.edu.cn/info/1570/6446.htm

3.第三附属医院(老年医学):(第三批次)

http://www.zunyihospital.cn/html/xwdt/yygg/095717.html

4.口腔医学院:(第四批次补录)

(待公布) 

8.药学院:

https://yxy.zmu.edu.cn/info/10030/88599.htm

9.护理学院:

https://nursing.zmu.edu.cn/info/1541/4209.htm

请已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按复试组要求时间,上交体检报告及其他材料。

二、申诉渠道

1.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考生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各二级单位公布的申诉电话进行申诉(仅限受理申诉,不接受咨询业务),按各二级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。

2.如对各二级单位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,且理由客观,考生可将个人申诉情况及各二级单位初次申诉结果以纸质版(需有考生本人签名)扫描件(pdf格式)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。

电子邮箱:zmuyjszs3406@163.com

说明:

(1)邮件统一命名:准考证号+姓名+专业+申诉材料;

(2)申诉材料中务必留下个人联系方式,以便我校工作人员联系需要;

(3)违规私自进行录音、录像、录屏的内容不能作为申诉、复议材料。

 

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2020年6月18日